CDMA≠印钞机:那些年的高通已经行不通了
诚然在技术上说TDS不如WCDMA和CDMA2000成熟,在产业化方面TDS也不算成功,在用户体验方面更是差强人意,但是以中移动失去了部分用户和移动3G用户上网体验差一些为代价,壮大了我国通信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为中国参与国际通信标准制定跨出了万里长征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在发改委反垄断以前,高通无法对TDS征收高通税。
本文引用地址:https://www.eepw.com.cn/article/284410.htm欧洲为什么恨高通?对于远在北美的暴发户牛仔们,老欧洲一直是口服心不服,特别是2G时代,GSM大放光彩,势头盖过CDMA,爱立信、诺基亚等欧洲厂商更不愿意在3G时代接受高通的CDMA方案。
在不愿甘居人下的野心支配下,欧洲携东亚通信厂商成立3GPP标准组织,搞出了WCDMA标准。
WCDMA是爱立信、诺基亚、阿卡等厂商为了规避高通的专利陷阱而开发的,因参与者众多,结果“众人拾柴火焰高”,在三个3G通信标准之中技术最成熟,用户体验也最好,其42M的极限网速更是鹤立鸡群。因此,WCDMA是3G通信标准用户体验最好,也是使用国家或地区最多的通信标准。

虽然爱立信、诺基亚、阿尔卡特等通信厂商宣称具有WCDMA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标准专利,但依旧要向高通上缴价格不菲的专利费,这其中的原由就必须要从通信技术专利的种类说起。
通信技术专利可以分为三大类:底层技术专利、标准框架技术专利、具体实现技术专利。
底层技术专利也被称为空口技术、核心技术专利,是最为关键和基础的通信技术专利。例如在3G时代的CDMA码分多址技术;4G时代LTE中的OFDM正交频分复用技术等。
标准框架技术专利是指对通信标准的某个技术框架进行保护的专利,例如对TDS、TDD、CDMA的智能天线标准框架进行保护。
具体实现技术专利是指保障通信的正常运转,针对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一般都是具体技术应用方面的专利。例如不同信号通信系统间的干扰问题,天线的抗台风结构等等。
这当中,底层技术专利价值最高,近乎是一代通信标准的基石,标准框架技术专利价值次之,具体实现技术专利价值再次之。
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在某个通信标准的地位不仅仅取决于其占有的标准专利的数量,更取决于所占有的标准专利的质量——底层技术专利和大幅提升系统效率的专利技术。这也是在日本和韩国一些厂商虽然持有数量颇多的LTE技术专利,但在4G时代却缺乏话语权。
言归正传,因为WCDMA基于码分多址技术,使用了高通的部分专利,所以原本打算用WCDMA规避高通专利陷阱的欧洲厂商依然被高通啃下了一块肉。
痛定思痛,欧洲厂商一致决定制定新一代通信标准时必须另辟蹊径,彻底抛弃CDMA,实现“去高通化”。而这为高通在4G时代被中欧联手排挤,在4G时代话语权被削弱埋下了伏笔。
当高通在4G时代不复3G时代的地位,而中国和欧洲实现逆袭,过去因高通的各种耍流氓行为敢怒而不敢言的中国和欧洲,也有了底气对高通进行秋后算账,高通频频遭遇反垄断调查也就理所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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