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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案细节:调查源于美国企业举报

作者: 时间:2015-02-11 来源:腾讯科技 收藏
编者按: 发改委最终决定对高通公司处以2013年销售额8%的罚款。通常反垄断的处罚金额是销售额的1%-10%,发改委可依据企业的配合程度从轻、甚至免于处罚。

  2月10日,许昆林等官员也对此做出解释,他说:“过去对我们那些指责,我借这个机会也想澄清一下。你看我们哪有三头六臂啊?我们很多执法的条件是很差的。所有的执法队没有统一的服装,执法车还被清理了。包括调查时,去的时候我们派了公务车,回来时不能接了,我们20个人是偷偷打车回来的,(说出来)怕丢人。这样的队伍,是法律给我们的权力,我们也没有像有的媒体指责的恫吓、威胁人家,我们没有这么大的权力来源。”许昆林强调,与公司的沟通中皆有律师在场。

本文引用地址:https://www.eepw.com.cn/article/269740.htm

  最终,发改委认定公司在CDMA、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一是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二是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三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发改委强调,高通公司的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阻碍和抑制了技术创新和发展,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和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规定。

  高通修改专利许可费收取方式

  在高通宣布会支付罚金并调整在华专利授权做法后,其股价反而在美国盘后交易中有所上涨。高通首席执行长莫伦科夫(Steve Mollenkopf)对媒体表示,中国这次反垄断调查是该公司未来面临的一大不确定性根源,现在高通可以在专利授权业务方面抓住中国经济真正的增长机会了。

  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高通公司提出了一揽子整改措施。这些整改措施针对高通对某些无线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包括: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向中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等。

  许昆林说:“高通公司这些改正的措施满足了我们关注的问题,所以我们觉得罚款也确实没必要顶格罚款。执法的目的重要的是恢复竞争秩序,提高社会的效率,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高通公司同时也向发改委承诺,将继续加大在中国投资,谋求更好的发展。发改委对此表态,支持高通公司对使用其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收取合理的专利费。许昆林说:“高通公司还是有非常先进的技术的,有很大贡献。我们的调查纯粹是基于它在运行过程中,与法律有相悖的地方,对它在中国的发展是鼓励的。”

  作为移动芯片领域的巨头,专利授权是高通利润来源中贡献最大的部分。高通公司在其他国家经历了多次反垄断调查,包括日本、韩国和欧盟。其中,欧盟达成了和解;2009年,韩国曾开出了2.08亿美元罚单,但高通提出上诉;高通也在日本对处罚提请复议。中国是第一个真正达成高通公司处罚、且高通表态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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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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