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前4月我国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2016亿美元
中国香港地区产品出口列第一
本文引用地址:https://www.eepw.com.cn/article/94672.htm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分别位居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市场的前三位;复进口列我国电子信息产品进口来源地第一位,韩国、中国台湾省、日本等居进口来源地前列。
1-4月,我国大陆向香港地区出口电子信息产品累计284.13亿美元,同比下降25.41%;向美国出口244.9亿美元,同比下降16.9%;对日本出口85.58亿美元,同比下降23.61%。
累计出口排在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电子信息产品总额达到888亿美元,占全部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的73.56%。排在第四到第十位的国家和地区与上月相同,依次为韩国、德国、荷兰、新加坡、中国台湾省、印度、英国。
1-4月,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复进口182.89亿美元,同比下降放缓,为14.83%;自韩国进口131.31亿美元,同比下降27.8%;自我国台湾省进口120.23亿美元,同比下降42.5%。
进口排在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总额累计达到567.4亿美元,占全部电子信息产品进口额的70.1%。排名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韩国、中国台湾省、日本、马来西亚、美国、泰国、菲律宾、新加坡、德国、中国香港地区。
广东出口额列第一
1-4月,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前五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省504.1亿美元,同比下降21.41%;江苏省259.27亿美元,同比下降28.44%;上海市189.39亿美元,同比下降24.31%;北京市50.61亿美元,同比下降20.74%;山东省41.07亿美元,同比下降20.56%。上述五个省市合计占全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总额的86.52%,五省市共出口1044.4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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