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公布 含半导体相关器件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主体提出的有效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决定,对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
本文引用地址:https://www.eepw.com.cn/article/202005/413084.htm公告称,对附件清单所列商品,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据了解,排除清单中包括印刷电路用覆铜板、加热电阻器、光通信设备的激光收发模块、数字控制器、非电磁干扰滤波器等,共计7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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