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萨电子转让其附属子公司所持股份的通知
瑞萨电子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会长兼CEO 作田久男,以下简称为“瑞萨”)于9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决定将其在附属子公司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首钢集团,特此通知如下。
本文引用地址:https://www.eepw.com.cn/article/174428.htm转让投资股份的原因
瑞萨电子通过改善费用结构从而强化盈利基础、快速决策、优化业务、提高效率,目前正在实施集团结构改革,旨在使公司具备更强的竞争实力。在此情况下,关于瑞萨电子相关子公司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的今后的运营,在慎重讨论之后,鉴于与首钢集团签订的合资期(2013年12月30日)将满,决定向合资方首钢集团转让瑞萨所持全部股份,解除合资。
转让子公司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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