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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国际救赎路

作者: 时间:2009-11-24 来源:电子产品世界 收藏

  根据的三季报中有关台积电诉讼进展的披露,台积电要求损害赔偿、禁制令、律师费及提早支付和解协议所规定的余下未付金额。

本文引用地址:https://www.eepw.com.cn/article/100101.htm

  2006年9月12日,在同一法院反诉台积电,指称台积电违反合约及违反真实公平交易。

  随后,双方又将诉讼从美国延伸至北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展开了诉讼和反诉讼的拉锯战。其中,2009年6月10日,北京市高院一审判决,不支持对台积电的诉讼请求。中芯国际已就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法院已将二审的第一次开庭定于2009年11月25日。

  此时,中芯国际不仅面临10亿美元的巨额赔付,还将永久失去美国市场。这对于一个厂商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在王宁国正式入主之后的几小时,中芯国际即宣布与台积电达成和解协议,内容包括:第一,双方解除所有待决诉讼的指控;第二,终止中芯国际在2005年和解协议中余下4000万美元的付款责任;第三,中芯国际向台积电支付2亿美元,须在2013年之前分期付清;第四,中芯国际向台积电转让17.9亿股中芯国际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8%),以及可按每股股份1.3港元的价格认购6.95亿股中芯国际股份的认股权证,并且可以在三年内行使权利。

  若认股权证行权,则台积电持有中芯国际股份将达到10%,成为仅次于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6.55%)和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8%)的第三大股东。但台积电同时宣布,其将不会在中芯国际董事会占有席位,亦不会参与日常营运。

  但这笔交易是否能最终履行,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积电入股中芯国际,仍面临台湾地区现行法令限制半导体前往大陆参股的障碍,能够持有10%的股份关键在于台湾当局的两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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