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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萨电子转让其附属子公司所持股份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10-08来源:EEFOCUS收藏

  2013年9月27日 日本东京讯—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会长 兼CEO 作田久男,以下简称为“瑞萨”)于9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决定将其在附属子公司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转让给首钢集团,特此通知如下。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epw.com.cn/article/174464.htm

  1. 转让投资的原因

  通过改善费用结构从而强化盈利基础、快速决策、优化业务、提高效率,目前正在实施集团结构改革,旨在使公司具备更强的竞争实力。在此情况下,关于相关子公司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的今后的运营,在慎重讨论之后,鉴于与首钢集团签订的合资期(2013年12月30日)将满,决定向合资方首钢集团转让瑞萨所持全部,解除合资。

  2. 转让子公司概要

  (汇率:按照1人民币/14.7日元换算)

  3. 承让方概要

  (1) 公司名 首钢集团

  (2) 代表 董事长 王青海

  (3)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4) 成立时间 1981年5月

  (5) 主营业务 工业、建筑业、地质勘察、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等

  (6) 与本公司关系 没有人员关系、资本关系、采购关系

  4. 投资股份的转让价格

  转让合同签订后,在中国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后决定。一经决定立即发出通知。

  5. 转让时间表

  2013年9月27日 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2013年9月27日 签订转让合同(计划)

  2013年11月 由中国商务部相关部门认可后转让股份(计划)

  6. 未来展望

  伴随股份转让,对本公司2014年3月期第二季度以后的综合业绩产生的影响,目前正在审查中,如果预计有重要影响的话,明确后立即通知。



关键词: 瑞萨电子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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