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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委调整广电独善其身 专家担忧三网融合进展

作者:时间:2008-03-19来源:通信信息报收藏

  时值“两会”召开之际,有关信息产业部的改革方案备受关注。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对“大部制”做出低调回应:“‘大部制’很有好处啊,理顺管理机制、减少职责交叉,有利于宏观调控”。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epw.com.cn/article/80247.htm

  根据最新拟定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信产部或与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防科工委及发改委一部分职能合并,成立后的新机构命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学者表示,这可以加速推动中国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进程。

  专家认为,按这种思路进行调整,尽管合并的难度不是很大,但是并不能很好地解决三网融合在监管方面的难题。由于国家广电总局的相关职能并没有并入其中,与广电的融合仍然面临考验。

  大部委调整广电独善其身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虽然信息化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中国仍处在工业化大发展阶段,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题中之意。

  此前坊间流传着多个关于信息产业部改革的版本。例如,信息产业部与国家广电总局合并,或者撤销信息产业部,成立国家监管委员会,将广电总局一部分职能并入国家监管委员会,另一部分职能与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合并,成立“大文化部”。从当前全球电信业融合业务发展的大趋势来看,信产部与广电总局融合确实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大工业部”方案并未涉及到广电总局,一定程度上与广电部门的市场化进程有关。专家认为,由于改革与电信不同步等原因,广电网台分离等改革仍然不到位,在经营性环节没有引入市场竞争,导致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体制。同时,广电兼具意识形态与产业化的双重属性也是不得不考虑的。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广电部门的有线网络要与电信网络统一,实现渠道监管,意味着要进入国资委体系,这不仅涉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利益转移,同时有线的分散状态还无法以一个统一的实体纳入国资委管理。

  与信息产业部与国家广电总局合并方案相比,“大工业部”方案是另一种不同的思路。“在市场经济状态下,大工业部也不是改革的目标,将来也可以不需要,大工业部只是过渡方案。”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翟校义表示。

  三网融合很难取得进展?

  目前,三网融合进展缓慢已成为我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瓶颈。在我国,IPTV、VOIP以及手机电视等融合性业务在技术上已不存在障碍,但由于“无法可依”,其发展壮大受到很大限制,导致目前三网融合进程迟滞,严重阻碍了人们早日分享数字革命带来的好处,而且成为中国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的重要桎梏。

  解决监管机构的融合问题,深入推进三网融合为多位专家所看好。有专家分析认为,广电总局的相关职能被排除在外,电信与广电的融合难度仍然会很大。

  电信专家杨培芳认为,大部委制应该突出现代信息服务业。需要合为一个管理主体的是现代通信与广播电视、互联网的管理职能,而不是工业生产与信息流通服务这两种不同经济性质的管理职能。

  “大工业部”方案没有解决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在网络管理上的职能冲突。目前由于互联网、电信网及有电视网“三网”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重复建设现象非常严重,而且直接阻碍了中国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进度。据业内专家透露,如果实行三网融合就可减少国资重复建设约2000亿元,而且更有效率地推进社会信息化建设。

  广电负责内容的统一监管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改变。刚刚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表示,只有机构融合才能真正形成协调的政策,解决内容监管的难题。在部门分设时,很容易以内容监管上有区别的要求为理由,阻碍网络层、内容层甚至技术层的融合。所以必须打破部门利益限制。

  亟待进一步解除融合枷锁

  三网融合是我国信息化发展不容回避的问题,其解决考验着决策层的智慧。即使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未来通信、互联网网络管理及其他信息传送网络管理合并成立一个委员会也是趋势。

  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于2月29日正式宣告成立。该委员会负责韩国电视广播、通信和新传媒政策。预计,韩国此前一直没有进展的IPTV、DMB(移动数字电视)和数字电视等电视广播与信息通信相结合的整合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有分析人士建议,如果能将信息产业部的通信及互联网网络管理职能、广电总局的网络管理职能与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合并,这将意味着广电总局的网络管理和内容管理分离,同时完成了对广电总局的重组。

  推进三网融合,《电信法》不能缺位,我国应尽快颁布实施《电信法》。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曾表示,实现三网融合的重要前提是解决立法问题。目前的《电信条例》避开了广电问题,将要出台的《电信法》应涵盖三网融合的相关内容,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再回避广电问题。

  大部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突破三网融合瓶颈,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脚步仍然不能放松。



关键词: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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