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标准上演龙虎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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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时隔不久,2006年底,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委托信息产业部开始征集手机电视的国家标准方案。这意味着,行业标准不等于国家标准,似乎胜券在握的广电行业标准CMMB依然要走上评判台,接受与其他备选方案的公平竞争。
一纸通知 胜券在握?
据预测,2008年我国手机电视用户将达到5220万户,市场规模13亿元;2010年两个数据更是达到9750万户和24亿元。可见手机电视市场蕴藏的巨大产业机会。几乎所有的移动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都虎视眈眈地盯上了这一业务。对于如何才能抢占先机?事实上参与标准竞选的各方无不清醒地知道,国家标准才是争夺的终极目标。而国标方案的征集,则成为众多标准最后决胜的关
键战役。
在这一环节上,广电总局抢占了先机。于2006年10月24日率先发布了中国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CMMB,China Mobile Multimedia Boroadcasting)行业标准。此标准国内广电企业自主研发的第一套面向手机、PDA、MP3、MP4、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多种移动终端的系统。利用S波段卫星信号实现“天地”一体覆盖、全国漫游,支持25套电视节目和30套广播节目。CMMB传输系统的核心部分是广电系统自主开发的STiMi信道传输技术。
为了尽快催熟CMMB成为手机电视的国家标准,今年新年伊始,广电总局便打响了“清理门户”的第一炮。1月4日,向各省广播影视局发出了《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管理的通知》,强调未经广电总局的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采用非广电行业标准的技术体制进行移动多媒体广播试验。广电的相关人士也明确表态,此通知的出台就是为CMMB成为国家标准开路,一切限期整改的企业若一意孤行,将会丧失发展国产CMMB的机会。似乎抱定了必胜的信心。
国标之争 龙虎之斗?
然而,除了国标委要给每一个有实力的技术公平竞争的舞台而广集方案外,电信部门更是不会放过争夺国标的机会!
几乎与国标委发出国标方案征集令的同时,中国移动也发布了其手机电视行业标准----MBBMS(Mobile Broadcast Bussiness Management System)。该标准针对基于广播方式的手机电视业务进行全面管理,它能够支持用户认证、签权等管理,还实现了通信网络与广播网络的全面融合。
仔细分析,虽然CMMB与MBBMS有相互融合互补的内容,但两者之间仍存在着巨大的冲突。而这些冲突也许正是两者在评判台上一决高低的关键所在。
一个标准的竞争意味着产业链主导权的竞争,意味着利益的竞争。多少年来,广电和电信两大阵营除了被网络融合的概念小触了一下神经外,基本上各自维护着各自的运营体系和监管体系。然而,手机电视的兴起,彻底打破了双方相安无事的局面。这一新兴业务产业链中既有广电运营商、影视内容提供商,还有移动运营商、终端厂商,涵盖了电信、广电两大行业,涉及两个领域的巨大利益,谓之犬牙相制。
而在这场标准之争中,双方都忽视了对方的优势和自身的软肋:虽然CMMB体系在技术上对做手机电视是个更好的选择,但亦有着难以逾越的不足----只能单向传播,无法接收来自用户的上行信息。其次,在用户的管理、计费、市场推广等方面,广电运营商也有难以弥补的缺陷,而这又恰恰是点心运营商的强势所在。反观之,电信的产业敛虽已初现雏形,但对内容源的把握仍是雾里看花。
事实上,在报选的方案中,还包括北京新岸线研发T-MMB、清华凌讯提出的DMB-TH以及华为的CMB等五、六套方案。然而,上述三家的方案由于在标准考虑原则----技术先进性、自主创新性、技术经济性----上存在缺陷,专家估计最终将被PK 掉,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广电派和电信派的对决。
红海?蓝海?
手机电视横跨广电、电信两个行业,这是不争的事实,只有产业链的合成和双方的合作力量,才能推动手机电视的蓬勃发展。
实际上,手机终端必须要持有信息产业部入网许可证才能商用,这一规定无疑注定了广电和电信最终要走到一起,合作、发展、共赢。
但是,在只有合作才能发展的前提下,双方却还在精心地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广电希望电信只提供用户上行信息和资源而不控制业务的主动权。另一方面,电信也不甘示弱,强打用户和终端优势之牌。其实双方的做法都已经违背了合作共赢的原则,甚至会两败俱伤。
避免绝对竞争,超越竞争,另辟蹊径,开创全新市场。这 “蓝海战略”的精髓。无论将来谁的方案胜出,我们都希望广电、电信、还有其他的部门都能以蓝海的胸怀,聚集起产业链上最强大的力量,尽快使手机电视产业化、市场化,让手机电视这一新兴产物惠之于中国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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