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伟达违反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其收购案实施进一步调查
近日,经初步调查,英伟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决定对其实施进一步调查。
早在2024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因英伟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英伟达开展立案调查。

据了解,此次涉事的是英伟达2020年作价69亿美元收购迈络思的交易,该收购对超算、人工智能影响深远。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4月曾对此次收购作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决定,要求英伟达等履行相关义务:如向中国市场销售相关产品时,不得强制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不得阻碍或限制客户单独购买或使用,不得歧视单独购买的客户等。至于此次英伟达具体违反了哪些限制性条件,目前尚不得而知。
英伟达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络思)股权案,成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0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英特尔为何要收购迈络思?
迈络思(Mellanox)成立于1999年,作为高性能互联技术的早期创新者,率先推出了InfiniBand互联技术,该技术与其高速以太网产品均应用于全球过半的高速超级计算机和许多领先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如果我们把伺服器当成一个小盒子,迈络思的低延迟与高数据传输效能的InfiniBand技术就是盒子之间的互连关键。
其实在英伟达收购迈络思之前,迈络思已经收购了Titan IC —— 英伟达、迈络思和Titan IC的套娃式收购将大大提升云端人工智能芯片产品的门槛,该收购案完成后或将对云端AI芯片市场产生很大的长远影响。
由于在分布式训练中,需要将数据分布到多台服务器上去做单步训练,同时在完成单步训练之后,需要将分布在多台服务器上的权重和梯度信息做一次同步,才能继续训练,而该同步过程对于多台服务器之间的数据交换则形成了很大的考验:一方面,在硬件上会需要高速的数据交换互联,另一方面,在底层软件方面,也需要高效的接口,防止数据交换的软件层成为性能的瓶颈。
也正是因为分布式训练对于数据交互的高需求,在2016年之前都没有特别好的解决方案,直到迈络思的InfiniBand出现成为了高性能互联解决方案。后来随着技术的迭代,目前以太网+RDMA的方案(同样是迈络思的强项)成为了常规的解决方案,而英伟达的NCCL则成为了底层软件接口的标准。在英伟达收购迈络思之前,迈络思的数据互联方案+英伟达的GPU底层接口经过多年迭代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完善的工程解决方案。
英伟达GPU+迈络思网络技术的上下游生态绑定,那么在整合完之后就会诞生一个巨头,其它AI芯片公司要加入竞争,则必然会在分布式计算方面遇到来自英伟达更大的压力,这也意味着竞争门槛大大提高。
为了能真正进入分布式训练是一个必选项的云端AI芯片市场,则必须能自主掌握RDMA等分布式训练需要的数据交换技术,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公司寥寥无几。对于云端分布式计算来说,英伟达GPU+迈络思RDMA+英伟达CUDA将形成难以撼动的整体解决方案,这样的组合或许将统治云端高性能计算加速市场很久。
中国此前批准的条件
任何大型收购,都需要在中国、欧盟和美国等地获得监管批准。在宣布收购的一年后,也就是2020年4月,英伟宣布其收购以色列芯片设计公司Mellanox Technologies交易已获得中国批准 ——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英伟达收购迈络思股权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
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将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审查意见及时告知申报方,并与申报方就如何减少此项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多轮商谈。对申报方提交的限制性条件承诺,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试行)》,重点从限制性条件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及时性方面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为,申报方2020年4月10日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可以减少此项经营者集中对竞争造成的不利影响。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在全球和中国GPU加速器、专用网络互联设备和高速以太网适配器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根据申报方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要求英伟达、迈络思和集中后实体履行如下义务:
(一)向中国市场销售英伟达GPU加速器与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进行搭售,或者附加任何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阻碍或限制客户单独购买或使用上述产品;不得在服务水平、价格、软件功能等方面歧视单独购买上述产品的客户。
(二)依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向中国市场继续供应英伟达GPU加速器、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和相关软件、配件。
(三)继续保证英伟达GPU加速器与第三方网络互联设备、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与第三方加速器的互操作性。
(四)继续保持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点对点通信软件和集合通信软件的开源承诺。
(五)对第三方加速器和网络互联设备制造商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
(六)【保密信息】
(七)【保密信息】
上述限制性条件的监督执行除按本公告办理外,英伟达于2020年4月10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对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具有法律约束力。
限制性条件自生效日起6年后,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可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解除条件的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将依申请并根据市场竞争状况作出是否解除的决定。未经解除,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继续履行限制性条件。市场监管总局有权通过监督受托人或自行监督检查申报方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申报方如未履行上述义务,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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