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7月1日起施行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6号),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文引用地址:https://www.eepw.com.cn/article/201804/378679.htm规定依据WRC-15议题结论对业余业务、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卫星水上移动业务、卫星移动业务、空间研究业务、水上移动业务、卫星航空移动业务、航空移动业务、卫星固定业务、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无线电定位业务等进行修订。
根据国内无线电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部门意见对卫星移动业务、空间研究业务、移动业务、卫星固定业务、射电天文业务等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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