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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电子信息实践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9-05-11来源:电子产品世界收藏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电子信息类专业各类院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宣传推广优秀的实践教学成果,交流与推广实践教学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表彰那些致力于实践教学领域发展并已在一定范围内取得成果的个人和机构。在举办“2008首届全国电子信息校企合作实践教学论坛”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开展2009年全国电子信息实践教学成果工作,为2009第二届全国电子信息校企合作实践教学论坛推荐优秀实践教学成果。现就工作通知如下: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epw.com.cn/article/94228.htm

  一、 范围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通信网络、软件工程、自动化控制等电子信息类专业实践教学成果项目包括:

  教学方案类: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方案设计

  课程课件类:实践教学课程设计及教学课件

  教材教辅类:实践教学相关教材、教辅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类:实验室、实训室(基地)、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实践教学项目类:实验、实训、实习项目和任务

  实践教学产品及解决方案类:仪器设备类:实验箱、实验实训系统(平台)、实践教学仪器、设备教学系统等实践教学解决方案

  二、 申报条件

  1. 各电子信息相关专业高校、高职高专院校教研室、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实训中心(基地)、工程训练中心、实习基地等教学单位,社会培训机构,实践教学软件、仪器设备研制生产单位均可报名。

  2. 申报参评的教学成果应体现高等教育或职业教学规律,具有原创性、先进性、新颖性,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突破,在专业教学领域处于领先水平或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先进水平。

  3. 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

  4. 具有较大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

  5. 完成教学成果的个人或集体均可以申报。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是指直接参加成果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的成员,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三、 申报材料

  1. 《2009年全国电子信息实践教学成果评选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2. 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3. 附件:能够反映成果的设计方案、论文、著作、课件、教材等。

  4. 申报书和总结报告的格式要求如下:正文内容所用字体为宋体,字号应不小于5号字。文字及图表限定在上页边距3厘米,下页边距2.5厘米,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如含装订边则左页边距3或3.5厘米,右页边距2或2.5厘米)。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表按照表式两面印刷,骑马钉装订。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左边为装订边。

  四、 申报评审程序

  1. 教学成果奖评选组织工作由负责。

  2. 各成果申报人需经参选单位推选后报评选工作组。

  3. 中国电子学会组织专家成立实践教学评审专家组,负责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评选出各类优秀成果。

  4. 优秀成果在2009年11月举办的第二届全国电子信息校企合作实践教学论坛上进行展示交流,由参会代表及专家共同对成果进行评审,各类项目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

  五、 评审组织工作

  1. 2009年9月20日,各申报单位完成推选,下载并填写《2009年全国电子信息实践教学成果评选申报书》,连同上述有关申报资料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到中国电子学会。

  联 系 人:戴茗、李建海

  联系电话:010-68189859-807/806

  邮 箱:daiming1011@163.com; ericlijh@163.com

  2. 2009年10月20日前,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评审,并将初评成果在网上公示。

  3. 2009年11月中旬在第二届全国电子信息校企合作实践教学论坛上交流并最终评审,评选出相应获奖等级,并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六、奖项设置

  1. 各项教学成果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项的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确定。中国电子学会将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2. 获奖成果主要完成人符合条件的将推荐成为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

  六、 成果推广

  1、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将在第二届“全国电子信息校企合作实践教学论坛”活动中展示推广,并在相关网站和出版物上刊登宣传。

  2、获奖的实践教学成果部分内容将联系出版社编辑出版《2009全国电子信息实践教学获奖成果》图书、光盘等出版物。

  3、获奖的实践教学成果将向有关单位和院校推荐使用、推广,提升各院校实践教学水平。

  开展电子信息实践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是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和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的重要措施。各院校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申报,作好这项工作。

  中国电子学会

  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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