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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并联

作者:时间:2008-06-25来源:网络收藏

内阻不等的两组恒压充电,当出现恒压低压充电时,在相同的时间内,两组蓄充入的容量是不相等的,因此,等容量但内阻不等的两组使用进行低压恒压充电,无法使的两组电池同时达到真正的饱和状态。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epw.com.cn/article/258670.htm

(1) 等容量的几组电池不宜长期并联使用。

当两组电池并联用低压恒压充电后,由于内阻大的那组电池出现了负充电,而充电所谓终了后,就有两组电池的不等电动势,即 U'01U'02 ,若停止充电后对电池并联放电,当 r01>r02 , U02'>U01' 时,则 Z2-Z1>0 ,以上证明当容量相等内阻不等的两组电池放电时,内阻小的电池不仅要对负载放电,而且要对内阻大的电池组充电,无疑在放电初期内,内阻小的电池组负担加重,另一方面,当放电到两组电池端压相等时,而内阻大的电池也消耗了内阻较小的电池的容量,由此可见,内阻较大的电池的利用率远不及内阻较小电池的利用率高。

(2) 并联电池长时间搁置有增大电池内耗的可能性,若并联两组或多组,电池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这些电池将从两方面耗能,一方面是电池自放电,另一方面,当两组电池并联时就组成电池内部的放电回路。两组或两组以上的蓄电池长期并联,不但会造成电池的充电不足,还会造成电池内耗的增加。 当 UPS 电源的蓄电池在使用中遇到下述情况之一时,要想恢复蓄电池的可充放电特性,应采用均衡充电的办法来解决。所谓均衡充电是把每个蓄电池单元并联进来,用统一的充电电压进行充电,上述专用充电器就具有这一项功能。需要对蓄电池进行均衡充电的情况有:

过量放电使得蓄电池的端电压低于蓄电池所允许的放电终了电压。对于 12V 的 M 型铅酸蓄电池而言,其放电终了电压为 10.5V 左右;
UPS 电源蓄电池组中,各电池单元之间的端电压判别超过 1V 左右;
长期静置不用的电池 ( 包括新购蓄电池 ) ;
因性能下降,电池组中重新更换的新蓄电池在接入电池组前。

为保证蓄电池具有良好的充放电特性,长期闲置不用的 UPS 电源 (UPS 电源停机 10 天以上 ) ,在重新开机使用之前,最好先不要加负载,让 UPS 电源利用机内的充电回路对蓄电池浮充 10—12h 后再用。对于使用后备式 UPS 电源的用户来说,若 UPS 电源长期工作在后备工作状态,建议每隔一个月,让 UPS 电源处于逆变器状态工作至少 2—3 分钟,以便激活电池。目前,对于全省邮政机房,我们要求至少每一个季度对 UPS 进行手工放电一次,以达到激活电池的效果。

保证蓄电池组的工作环境温度。在日常维护中,蓄电池组的工作环境温度往往容易被忽视,实际上,环境温度与蓄电池组的使用寿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理论研究表明,在温度 20 度 ---50 度之间,环境每上升 10 度,其寿命以接近 1/2 递减。 2001 年 7 月份绿卡省中心机房 UPS 电池组报废,与电源室没有空调,在夏天电源室甚至到达 40 度以上有很大程度的关注。因此,对于部分在机房设计时电源室没有配备空调的应考虑增加空调设施。 (3) 均衡充电 : 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电池组,通常不需要均衡充电。但如果发现电池组中单体电池之间电压不均衡时,则应对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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