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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手机电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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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间:2006-09-26来源:慧聪网收藏
    “”被业内认为是2004年最热门的应用之一。近日移动、联通分别推出了各自的“”业务。媒体、运营商也进行了大肆炒作,其历史意义不言而喻,确实让人兴奋不已,然而真要那么好吗?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要在手机上看电视,技术上需要三个环节:信号源、传播途径和接收终端。此项业务要想“热”起来,还需要有令人满意的收视效果、合理的收视资费、物美价廉的收视终端。

  信号源方面,电视频道的选择是否受到欢迎是前提,只要移动运营商或业务代理商与广播电视服务商在利益分配上合理,双方满意,应该不成问题。传播途径方面不外乎两种:微波技术和网络传输技术。

  前者与移动运营商没有关系,在移动终端上安装相应芯片并和电视节目提供商签订协议即可收看。2003年索尼公司就开发成功了手机微波数字电视调谐器模块,功率不足150mW,可以接收微波数字电视和微波数字广播电视节目,能够收看VHF频带7个频道和UHF频带的13~62个频道。不过,该芯片价格较高(约合人民币3330元),且目前国内能够看到数字电视的地区很少。

  目前我国移动运营商主要是通过2.5G或2.75G网络传输技术来播放“”节目的。也就是说移动通过GPRS,联通通过CDMA1X。采用的播放技术与美国Idetic公司和美国Sprint PCS公司推出的面向手机的实时影像发送服务“MobiTV”的相同,其帧速率只有1~2帧/秒,由于帧速率太慢,有如看幻灯片。不过,一种在线路速度只有8~12Kbit/秒情况下播放帧速率12~15帧/秒的技术已经出现,该技术利用微软影像压缩技术——Windows Media9在OS采用微软Windows Mobile的手机上得以实现,相信这项技术的应用,将极大的提高手机电视的视觉效果。

  就我国目前移动运营商的网络状况来看,移动的GRPS平均速率在40k左右,对于现有的应用,已经有些捉襟见肘,如果再上“手机电视”业务,大规模商用的话要么必须扩容,要么上马3G,否则很难。对于联通来说CDMA1X来说,平均速率在100k左右,速度比GRPS快些。不过两者目前都受播放技术限制,有如在高速公路上跑牛车,效果如何不必多说。

  接收终端——手机,是“手机电视”业务的最后一个环节。目前,支持手机电视业务的手机种类非常之少,移动的只有六款,联通的只有一款。这些手机的价格平均价格在5000元以上,部分产品的价格甚至超过了7000元。这种价位决定了“电视手机”在目前只能是供少数人享用的奢侈品,而没有终端的普及,“手机电视”服务的普及无从谈起。

   另外,手机电池的使用时间仍是其收看电视节目的软肋。目前的几款手机收看时间也就在一小时左右,要想长时间观看的话,恐怕要插上电源。不过,“手机电视”的卖点就是在移动中观看,移动的时候恐怕找不到电源插座,要是能够找到插座的话,为什么不通过电视收看?再者,手机的主要功能是打电话,总不能因为看电视耗光了电池,而无法打电话吧?!孰重孰轻,需要仔细掂量。

  影响“手机电视”业务普及的另一项重要因素就是资费问题。其费用构成应该是服务费加接入费。美国Sprint公司MobiTV(移动电视)服务每月收费9.99美元,还需要加上接入费。目前国内“手机电视”属于试用阶段,资费还没有出台,但是有人曾经按照流量估算,相对便宜的联通CDMA1X其“手机电视”业务每分钟就达到25元,这还不算服务费。如果不采用包月的话,其价格不敢想象。

  综上所述,“手机电视”在现有的技术和网络条件下,应该还属于试验阶段,也是移动运营商为自己的数据业务塑造品牌形象的一个重要手段,其历史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同时也是运营商为其3G应用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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