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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东湖高新区加快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主要是给大家讲解各类金融机构集聚以及金融人才集聚的内容,有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才可以过来了解一下该文章,有疑惑的随是来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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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1.本若干措施适用于工商、税收关系登记在东湖高新区的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金融中后台服务机构)、实体经济企业、行业组织、专业公共服务机构和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全职员工。
二、武汉市金融机构集聚奖励扶持政策(1)对在东湖高新区新设或新迁入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集团财务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按照其实缴资本的1.5%给予落户奖励,后续出现增资的,按照新增实缴资本的1.5%给予奖励,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
(2)对在东湖高新区新设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资本要素交易所(公司)、经管委会认定的金融科技公司等获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按照其实缴资本的1%给予落户奖励,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对在东湖高新区新设或新迁入的直接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单独设立的业务总部、营运总部、资金中心、研发中心、金融创新实验室等中后台服务机构,按照其实缴资本的0.5%给予落户奖励,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对上述各类金融机构新设或新迁入东湖高新区的,购买、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金融机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按照实际支付租金金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本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金融机构在经管委会认定的金融集聚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按照实际支付租金金额的36%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本项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三、武汉市金融人才集聚奖励补贴政策(1)加大对各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支持力度,对其高管人员薪酬给予一定的补贴,其中∶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工薪收入在50万元-80万元的(包含50万元),每年给予年薪6%的补贴;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工薪收入在80万元-120万元的(包含80万元),每年给予年薪7%的补贴;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工薪收入在120万元-150万元的(包含120万元),每年给予年薪8%的补贴;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工新收入在150万元以上的(包含150万元),每年给予年薪9%的补贴。单个机构每年享受本项奖励的人数不超过10人。
(2)支持金融人才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CPA)、中国精算师。对取得CFA最高级资格认证、CPA资格证书或中国精算师考试合格证书,且取得证书(认证)后在东湖高新区内的金融机构工作满2年的金融人才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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