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3月1日之前生产的用于维修的配件和包换产品,在2007年3月1日之后如果仅用于对已售产品的维修和包换,则不属于《管理办法》的约束对象,但如果作为单独的商品出售则属于《管理办法》的约束对象。
十五、问:如何理解《管理办法》第三条设置“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答:《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当前所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只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十溴除外)六种,和欧盟RoH
- 关键字:
RoHS 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电子 消费电子
- 一、问: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这个《管理办法》与欧盟在2003年2月发布的RoHS指令有何异同?
答:中国的《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指令相同之处有四个方面:
(一)都是法律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目的都是为实现电子电气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禁止使用和减量化);
(三)都涉及贸易活动(货物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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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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