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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收紧“冠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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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间:2007-11-15来源:收藏

  人民网杭州11月14日电 (记者江南)冠用国内知名高校校名的企业一度多达400多家,其中许多是非法盗用校名的企业,严重影响了的知识产权和名誉权。为此,近日出台《企业冠用校名管理办法》,通过整顿,目前已清理200多家此类“挂名企业”。今后3年内,除“浙江大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外,其他冠用“浙江大学”的企业,都要逐步停止使用该校校名。
  浙江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说,因为历史原因,有些和学校没有任何关系的企业冠用了“浙江大学”名称,学校的优质资源被一些企业利用,打着“浙江大学”的牌子办企业,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以往缺乏相应的管理办法,也造成企业冠用校名不规范。

  为规范有关产业的管理和运作,浙江大学成立了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并于2005年12月正式成立全资企业——浙江大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支持下,浙江大学对一些校名使用严重不规范,与学校无关而冠用校名的挂名企业以及存在非法盗用校名的企业进行了清理。目前,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果,冠名“浙江大学”的企业减至30家,冠名“浙大”的企业减至152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浙江大学近日出台《企业冠用校名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校名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除学校全资企业“浙江大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在改制、重组或工商年检时,都不得用“浙江大学”校名来冠名。已设立并冠用“浙江大学”校名全称的企业,要在2008年年底前更名。

  《办法》规定,一些因历史遗留问题确需冠用校名的企业,经申请审核,短期内可改用“浙江浙大”或“杭州浙大”作为过渡,在3年内逐步停止使用。浙江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与其签订《“浙大”名称使用协议书》,并对企业使用校名过程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违规问题,立即摘除冠名。过渡期内,校名在经营性领域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依法有偿”的原则,企业每年应交纳2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有偿使用费。

  目前,浙江大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的校内四大集团和一家公司已率先更名,不再出现“浙江大学”校名,如原“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原“浙大后勤投资控股总公司”更名为“杭州浙大同力后勤投资控股总公司”。集团下属的浙江大学全资二级企业,也进行了更名。

  清理中发现,个别“挂名企业”目前仍未按规定更名,如杭州一家生产饲料的企业,学校多次联系要求更名都没有回音。下一步,校方将在工商部门支持下,继续完成对企业冠用校名的清理整顿。

  据介绍,浙江大学已于2004年向国家商标局注册申报全类保护。目前,经国家商标局审核,“浙大”、“ZHEDA”及“鹰图形”商标已全部获准。



关键词: 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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