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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商业模式趋于成熟 资本涌入大势所趋

作者:时间:2014-11-05来源:电缆网收藏

  从能源局局长在8月嘉兴讲话中为全年发展定调,中国市场全年并网容量不低于13GW,到相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细则政策。随着电站商业模式趋于成熟,社会资本愿意参与电站开发和运营环节,但随着分布式光伏商业模式的完善,中长期来看社会资本转向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和运营环节是大势所趋。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epw.com.cn/article/264885.htm

  10月30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2014年1-9月中国光伏装机仅完成4GW。截止9月底中国总光伏容量达到20GW,占中国可再生能源份额仅5%,占中国能源供应总比仅2%。根据此前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3.3GW。包括分布式1GW,地面电站2.3GW。整个第三季度作为光伏项目建设高峰期,仅完成0.7GW装机容量。四季度中国至少要完成6GW新增装机,才能匹配国家能源局此前的规划。

  8月发布:关于简化业扩手续提高办电效率深化为民服务的工作意见(营销〔2014〕1049号)进一步简化业扩手续,优化办电流程,完善服务机制。要求分布式电源客户,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第一类项目40个工作日(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单点并网项目20个工作日,多点并网项目30个工作日)、第二类项目60个工作日内答复接入系统方案。

  9月4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在政策上对分布式光伏场地资源选择难题、融资难题以及并网服务,电费结算等进行调整和完善,并要求各示范区方案于9月30日前备案,确保今明两年分布式光伏装机目标完成。

  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10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特急477号文件《规范光伏电站投资与开发秩序》要求能源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对项目备案文件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主体、建设场址及外部建设条件等要素,针对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周期短的特点,对备案文件的有效期限以及撤销、变更的条件和流程应作明确规定。并禁止各种地方保护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

  Q4是传统的抢装旺季,随着国家对路条政策收紧,无疑会加速已经拿到路条批复的业主建设安装速度。根据目前我们的分布式订单情况,抢装迹象已经出现,全年完成10GW的目标问题不大。

  2014年上半年中国新增光伏并网容量达到3.3GW,其中分布式光伏达到1GW,短期来看下半年地面电站增量的比例更高,金融市场已经明确政府对于光伏的长期支持态度,社会资本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融资租赁、跨境资金、二级市场增发等多种方式方兴未艾。



关键词: 光伏 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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