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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化的世界与商机

作者:詹文男时间:2008-10-21来源:CTIMES收藏

最近看电视影集『纽约犯罪现场』,除了惊讶于许多警方的高科技实证工具与方法之外,其中一集更将在上逐渐风行的虚拟人生(second life)带进剧情,显然在人们的生活中,已成为不可或缺的元素了。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epw.com.cn/article/184457.htm

从历史观来看,人类的农业经济时代发展了600多年,直到17世纪才进入工业经济时代,而自1990年代末期,因为兴起而展开的数字经济时代,虽然在2000年因为泡沫化而略为沉寂,其实网络的数字技术和运用,仍旧持续默默地进展,到目前为止其实就如影集中所呈现,已经出现很重要的发展了!

根据调查,美国计算机用户的普及率已达到70%以上的水平,而宽带网络用户的普及率逐渐上升。意即网络的基础建设包括宽带的建置、价格、所能提供的带宽水平等,都到达了足够的成熟度。就是因为这样,在线购物占零售的比例、网络广告占整体广告的比例,都比过去提升了许多,而这只是刚开始而已!

过去几年大家多以为是个泡沫或不切实际的想象,但数字的变化提醒我们,网络已是个真实、而且已成熟为一个很大的市场。它除了会带来包括商机在内的各种机会与梦想外,其游戏规则也已经改变并带来新兴势力的崛起,例如Google或一些新型态的商业模式,都很值得持续观察。就像过去大家谈到的议题时,多半会集中在人数的多寡、使用状态等,而现在则关注在上网者的网络消费金额、这个数字会如何成长等,显示网络的商业化时代已正式来临!

网络市场,已不仅是虚拟的,而是个实际的生活空间。例如食衣住行所需都可以在网络上购买,这跟过去认为网络只是告知信息的媒介,就有很大的不同。事实上现在营销活动都能够在网络上快速完成,也被视为理所当然。以A‧I‧D‧A‧这四个营销阶段为例来说,厂商大撒银子透过媒体打广告,其初步目标即在告知消费者、唤起用户对某项商品的觉察,这是第一个「A」(awareness)的阶段,有了足够曝亮度后消费者进而会产生兴趣(「I」,interest)。除了兴趣之外,厂商还要能让目标消费族群,激起想要拥有商品的欲望(「D」,desire),并让他们实际采取购物的行为(第二个「A」,action)。

过去上述促销活动都要一阶段一阶段地来,花上很多金钱和力气才能引起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而现在这四个阶段在网络上就可以一气呵成了。举例来说,网络游戏可以设计让我们逛到某个虚拟书店,随即向网友介绍新书,上网者也立刻可以直接下单,接着就到某个便利超商提货,瞬间就完成A‧I‧D‧A‧四个步骤。也就是过去非得一步步来的消费行为,网络世界中却可以在转瞬间完成,不但速度、效率、服务都超前,整个商品的售前、售中、售后行为,网络都可以办到。这无非提醒我们,网络是个很大且很有效率的市场,端看企业如何智能地运用!

当然这个无所不在的网络世界中,也会产生、存在着问题。最明显的就是信息安全,如病毒、垃圾邮件、黑客等,这些问题也会随着我们对网络依存程度的加重,而越来越具威胁性。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信息安全问题也会带来新商机,如网络内容、通讯管理与安全维护等,企业内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不但重要,更会创造出新的市场。当然,「安全」这个议题也包含身体健康的维护,如不会造成过多的幅射问题等,这也是我们可以思考商机之处。

(作者詹文男为资策会MIC资深产业顾问兼主任)

本文由 CTIMES 同意转载,原文链接: http://www.ctimes.com.tw/DispCols/cn/0810210929VQ.shtml



关键词: 网络 因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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