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多项措施鼓励优秀毕业生竞聘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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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2007年山西省决定选聘80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村干部。为鼓励广大毕业生坚定信念,到基层去、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各高校自身也相继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报名应聘村干部。
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高校纷纷出台优惠政策,给予被聘任为村干部的优秀毕业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在农村基层服务满两年,报考研究生,在总分中加10分,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在服务期间,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对已担任村干部的毕业生将继续做好跟踪指导和服务工作;合同期满,需要调整工作单位的,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供必要的就业服务等。
2007年,山西省委、省政府为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学生村干部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政府所在地;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任村干部满一年以上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聘期满两年,报考本省公务员,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加10分等。
在多项优惠政策的鼓舞下,各高校毕业生参与竞聘“村官”报名踊跃。目前,山西大学报名人数为760余名,山西农业大学报名人数超过1600名,太原师范学院有报名意向的近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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