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工程的验收和鉴定
(3) 工程特点 主要从系统的先进性、可扩充性和可管理性来阐述工程的特点。
(4) 工程文档 工程的承接方向用户提供的文档明细。
(5) 结束语 经验总结,以及对相关协助人员的致谢等。
2.综合布线工程测试报告
主要介绍测试的内容,包括材料选用、施工质量、每个信息点的技术参数等等。
1) 线材检验。
主要介绍选材(铜缆、光缆、信息插座)的规格和所依据的标准。如采用符合ANSI/TIA/EIA 568—D标准的非屏蔽5类双绞线,符合100Bas一FX、ANSI/TIA/EIA568-B、IEEE 802和IEC标准的光纤电缆等。
2) 桥架和线槽查验。
金属桥架、明线槽是否美观稳固,走线位置是否合理,施工过程中是否影响楼房的整体结构等。
3) 信息点参数测试。 介绍选用的测试仪器和测试参数,给出测试记录。
4) 对布线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可交付使用,给出结论。
3.综合布线工程资料审查报告
在该报告中要列出施工方向用户方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明细,并确定资料是否详实齐全;同时要有资料审查组组员名单和组员的签字。
4.综合布线工程用户试用意见
用户试用意见即用户试用后得出的初步结论,包括系统是否设计合理,性能是否可靠,是否实用安全,是否能满足用户对系统的使用要求等,并有用户方的签字。
5.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报告
在该报告中主要给出验收小组的组成情况,并给出验收小组经过资料审阅和现场的实地考察后给出的验收意见。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评价:工程系统规模;工程技术的先进性和设计合理性;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文档资料是否齐全。最后给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并且要附上工程验收小组的成员名单和成员的签字。
9.4.2 鉴定会议
1.鉴定会的会前准备
鉴定会聘请的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鉴定会前十天应将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和全套技术资料给应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寄或送到,不要在召开鉴定会时临时发资料。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鉴定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写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
鉴定会的组织者应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主持鉴定单位以及鉴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在鉴定会前应召开预备会,听取成果完成单位关于鉴定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商定会议的具体议程。
2.鉴定会的一般程序
1) 主持鉴定单位的负责人宣布鉴定会开始,宣读鉴定的批复文件,宣布鉴定委员会名单,报告出席鉴定会专家人数,宣布由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技术鉴定。
2) 在鉴定会主任主持下,成果完成单位、专家测试组、用户单位等分别作总结报告、技术研究报告、测试报告、应用报告。
3) 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
4) 专家质疑。
专家根据已经审阅的鉴定材料和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等,提出质疑。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据实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出示所需的原始技术资料。
5) 专家评议。
采取背靠背的形式,成果完成单位所有人员回避,由鉴定委员会进行独立评议,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派1—2名代表列席会议,了解专家评议情况,但不得对被鉴定的成果发表评价性意见。
鉴定委员会评议内容包括: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评议时,所做的总体性能、水平评价要有可比对象。
根据评议情况,由鉴定委员会指定的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不能由其他人代拟。对于不明确写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鉴定意见视为无效鉴定,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
参加鉴定会的专家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评议情况,特别是将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对外泄露。
6) 鉴定意见形成后,鉴定委员会在鉴定意见原稿和《鉴定证书》中“鉴定委员会签字表”栏签字。不同意鉴定意见的委员有权拒绝签字。经专家签字的意见原件和现场测试报告由组织专家鉴定的单位存档,并存人磁盘,复印件交成果完成单位填写《鉴定证书》用。
若经鉴定委员会评议未通过鉴定,鉴定委员会应正式出具未通过的书面理由,经组织鉴定单位审核后,通知成果完成单位,并报其主管部门,将书面理由存人磁盘存档。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发现鉴定意见有不符合《鉴定证书》和相关规程规定的,应及时向鉴定委员会指出,责成鉴定委员会改正。
7) 鉴定意见形成后,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领导主持会议,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在鉴定会上宣布鉴定意见,有关领导讲话。鉴定会结束。
3.鉴定会资料归档
在验收、鉴定会议结束后,将乙方(施工方)所交付的文档材料,使用的资料、鉴定意见书等一起交给甲方(用户方)的有关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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