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放:
近日,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的小王同学反映,他打算报考2008年研究生,但在2007年9月,小王和高新区一家企业签约,签约后向单位请假一直复习备考。目前,正在全力备考的他担心如果考上的话,就要和单位毁约,按照约定就要支付单位一定数量的违约金。他问此事如何解决。
专业解读:
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陈平律师:以往,高校每年都有不少大学生因考研与用人单位违约而支付大量违约金。不过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 《劳动法》规定:只要未经过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培训,求职者因考上研究生而离职,但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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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无过毁约
无过毁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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