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再被偷偷收钱了,我该怎么办?
退订各种会员,应该比现在容易一万倍。
文|杜晨 编辑 | Vicky Xiao
图片来源:Milan Markovic | GoBankingRates
近几年来,订阅制的收费模式越来越流行,采用这种模式的商业机构已经不仅限于互联网服务,还包括各种应用、传统媒体报纸,甚至健身房等纯粹的线下商业机构。这种付费方式,表面上看起来很便宜,对于想要先尝试一下的新用户来说比较友好。比如现在很多转型数字化的传统媒体都设置了付费墙,文章看不到没关系,先来个新用户福利,首周免费,5美元/月。然而如果你不够仔细,就会掉进一个陷阱:这些服务在新用户福利期过后就会涨价,并且自动续费,没有通知。结果就是,一开始你只是图便宜,但后来忘记取消,就会被多扣一个月,一个季度,甚至半年/一年的费用。更离谱的是,就算你发现了,想要赶紧取消及时止损,都会遇到像我在文章开头介绍的情况:很多采用这种模式的机构都会故意设置很高的取消门槛,比如必须打电话,等客服坐席,甚至要寄平邮,甚至要当面取消。到这里一般人都会感觉到麻烦,可能当时就直接放弃了,但其实这正是那些无良商家为了多从你这里赚哪怕一个月的钱,而故意打的算盘。二、众所周知,很多很多国家都采用信用社会的制度,商业机构的收费模式和普通民众的消费习惯,也和其它发展中国家大不相同。在此背景下,也诞生了一些比较“无良”的商业模式。比如,早年欧美曾经流行的唱片和图书邮购会员模式,就是一边不停地寄给用户新的商品,一边不停地向他们收钱——除非用户专门明确想要取消会员,并且专门联系收费方,才能够完成取消。这种商业模式,在西方被称为“negative option billing”.随着时代的变化,以及商业模式和支付技术的创新,目前 NOB 的定义范围已经扩展到了付费订阅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操作和手段,包括并不限于:自动静默续费、免费试用默认转换为付费订阅、每月付费图书会等。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的定义,只要包含“用户静默/不作为即代表对继续收费的许可”的情况,即可被定义为 NOB.

比如像下面这样:“非常抱歉地听到您被再次扣款并且希望取消。请问您确认真的想要取消吗?是否可以考虑下我们再给您多送一周的免费时间?两周怎么样?还是不行吗?”然后,客服坐席让你等待一会。你听了15分钟的电梯音乐,对方依然没有任何回应。
别以为只有地方媒体背后的资方这么做——就连大名鼎鼎的《纽约时报》,作为一家订阅用户上千万,数字转型最为成功的全国媒体,都在 NOB 模式上有上述或类似的不体面做法。
图片来源:u/traviswilbr | Reddit

图片来源:Nieman Lab
三、最近,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当地新出台的一项法案,想要让这些无良商家的算盘彻底泡汤。上周,当地的州级议员 Joe Ciresi 起草了一项法律草案代号 HB2511。法案名为 Click to Cancel,顾名思义,就是让人们可以“一键”直接取消订阅付费项目。除此之外,这一法案还将强制付费订阅服务的提供者,在每次自动更新服务/续费之前通知用户续费即将发生,留给他们足够时间来决定是否要进行续费。* 目前,大部分人收到续费通知(如果服务提供商真的会发送此类通知的话)时,往往都是在****已经完成扣款之后了。以及,这项法案还要求服务提供者必须以足够明确的方式告知用户续费的条款。* 当下的很多订阅服务提供商,都会把诸如“新用户福利”、“7天免费”、“首月5折”之类的文字写的巨大,却把时候的月/季度/年费金额写的非常小。当然,这部法案也没有管得太宽,还是设定了一些限制:它只要求服务提供商必须为那些最初通过网络渠道开启服务的用户提供一键取消的功能。

2021年10月底,FTC 发布了一份政策执行文件,直接宣称围绕 NOB 商业模式的特定行为是违法的,政府将会对其加大监管和打击的力度。
图片来源:FTC 主席 Lina Khan | Twitter
图片来源:FTC 网站
文件指出,如果采用 NOB 模式的商业机构,在用户注册拉新的流程当中没有提供直白清晰的信息,没有在续费之前获得用户的明确知情许可,以及故意设置取消门槛的话,这些公司将要承担法律后果,甚至包括美国政府起诉。FTC 在最近一段时间已经对采用各种各样 NOB 灰色/违法行为的公司提起了诉讼,该机构消费者保护局局长 Samuel Levine 表示,可以诉诸法庭的违法行为包括并不限于:隐瞒免费试用后续的付费价格、过早将免费试用转换为付费订阅、在消费者打电话取消订阅时让他们等候太久,等等。
FTC 的这份政策文件,和前面提到的宾州法案主张一致:如果用户最初是在网上开启的订阅,那么商家必须为他们提供在网上取消订阅的方法,而不是强迫他们用电话、平邮甚至当面的方式取消。比 FTC 更早对 NOB 行为发起挑战的,正是我居住的加州。2018年,加州地方参议院推出了313号法案,和 FTC 文件以及上周的宾州法案内容基本相同,明确要求网上订阅必须可以在网上取消。313号法案也属于 GDPR 式的长臂管辖法案,即使公司的注册地不在加州,只要在加州有用户,就属于监管范围之内。但是,FTC 的政策文件和加州法案的执行效果都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1)很多公司(特别是媒体机构)只做了最小化的合规操作,加入了付费提醒和知情同意,但是仍然不够明显;2)很多普通消费者仍然意识不到自己其实是违法行为的受害者,不会诉诸法律。四、希望有不少读者朋友在看完这篇文章之后,也意识到自己是这些无良商家违法行为的受害者。那么,除了期待未来有更加严格的全国级别法律来主动积极地打击此类行为之外,我们还有什么方法工具可以使用,从而保护自己的钱包呢?1. DoNotPay
2020年我们曾经报道过这个非常神奇的App。它的主要功能是一个自动化的法律文件起草工具,能够帮助你有效地对抗各种电信诈骗、交通罚单、服务质量糟糕的大公司(如 Comcast、美联航等),被用户们形象地称为“掌上维权大师”。



*博客内容为网友个人发布,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工作人员删除。
物联网相关文章:物联网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