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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mp3折戟专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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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间:2007-07-30来源:收藏
目前全球90%的MP3产自中国,很多品牌企业不从事生产,而将订单下到一些专门从事生产的工厂。这种经营模式就是OEM。品牌企业可以由此转嫁一些成本,其中就包括由代工厂“代为”支付的专利费。

  事由在日前举行的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简称CeBIT)上,中国企业华旗公司和纽曼公司的产品因涉嫌侵犯意大利Sisvel公司有关MP3方面的专利,其展台遭到德国海关查抄。

  据报道,德国海关对参加CeBIT的中国厂商进行搜查,并扣押部分涉嫌侵犯意大利Sisvel公司MPE G-2音频专利的MP3播放器、数码相机、GPS等产品。共有12家公司的展台被搜查,上百款产品被德国海关查扣。尽管专利所有人--意大利Sisvel公司并未明确透露这12家公司的具体名称,但来自中国的MP3生产商遭遇最大规模的打击。其中包括华旗爱国者、纽曼以及来自深圳的迈乐数码等。

  专利所有人、来自意大利Sisvel公司的高级经理Hartmann表示,该公司在CeBIT开幕前分析参展商的情况,认为有部分产品可能侵犯公司的专利权,于是决定向德国政府申请搜查。

  据悉,Sisvel拥有MPEG-2美国之外的专利权。如果生产涉及MPEG-2标准的MP3、MP4等影音产品,必须每个产品向Sisvel支付60美分(大约相当于4.8元人民币)的专利费用。如果最终被提起刑事诉讼而罪名成立的话,相关嫌疑人将被判入狱,最高刑期达5年。

  中小企业受损较大中国大多数生产MP3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主要为国外品牌贴牌生产。这些播放器在以往的市场销售中并没有遇到问题,因为MP3专利费主要由国外品牌商代交。正因如此,在展台上尚未贴牌的MP3播放器卷入侵权问题。

  据悉,来自深圳的一家MP3生产企业曾与Sisvel谈判交纳专利费问题,对方提出基于公司生产和出口规模,需要一次性交纳15万美元作为抵押,然后公司每销售一台MP3播放器,Sisvel公司都从押金中扣除0.6美元。该公司负责人说,像他们这样的中小企业,如果交纳太多的专利费是不合算的。他们去美国和东南亚参展,都没有遇到产品被查抄的问题。因此,如果他们和Sisvel公司谈不拢,今后将放弃欧洲市场,而仍把业务重点放在美国和东南亚。

  据另一家被查抄的中国展商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不再来CeBIT参展。他说,这次企业参展,损失10多万元人民币。展品被没收后,如果参展公司不提出上诉,德方不会归还这些产品。鉴于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太小,他们也不准备提出上诉。

  实际上,企业展台被查抄的后果并不限于场地费、样品费和人工费等直接损失,更大的损失在于,许多参展商在出国前都已经与海外大量的品牌商、经销商等通过电话、邮件等约定,将于会展期间在展台见面,洽谈合作。在展品被查抄后,展位上空空如也,公司的形象和信誉受到极大影响,企业与到场客户的合作关系被破坏殆尽。

  根源由于此次涉嫌专利纠纷的厂商比较多,而且不乏国内一流的企业,因此业内对事件的前因后果纷纷发表观点。

  据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介绍,目前全球90%的MP3产自中国,很多品牌企业不从事生产,而将订单下到一些专门从事生产的工厂。这种经营模式就是OEM。品牌企业可以由此转嫁一些成本,其中就包括由代工厂“代为”支付的专利费。而对于专利厂商来说,掌握工厂采购芯片的生产数据比销售数据更为容易,因此它们更愿意将工厂作为征收专利的对象。但工厂上报数量的报表、制造型号,与各品牌供应商的销售名称和型号常常不符,致使专利持有企业根本无法进行市场监督。此外,在MP3行业,瞒报、逃避以至私下操作开具“专利认证书”的现象屡见不鲜,也是最终导致Sisvel与生产企业矛盾全面爆发的重要因素。

  对于这一模式,国内企业并不否认,华旗资讯日前发布的一份书面解释中称,双方是由于“误会”以及“华旗的代工工厂被取消认证资格”,才发生产品查扣事件。华旗总裁冯军表示:“经过同Sisvel的谈判,华旗将同Sisve l建立直线联系,今后不再通过代工厂交纳专利费用。”

  虽然国内企业作出一定的妥协,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专利厂商似乎早有预谋。据悉,很多中国企业一直就专利授权与Sisvel进行谈判,而Sisvel的此次突袭,更像是因对谈判进程不满而施加的压力。

  迈乐总经理赵能豪称,公司一直在向Sisvel寻求专利授权,但Sisvel与中国企业的沟通并不顺畅。据赵介绍,在2006年2月,迈乐就按Sisvel的要求提交了相关文件,当时迈乐提出,将Sisvel要求的五年期不可撤销的保证金从15万美元减少到5万—7万美元,但双方多次沟通后并未达成协议。

  纽曼公司负责人吴广祥也称,纽曼一向是Sisvel的合作授权企业,但纽曼旗下的一家合资公司被突然取消授权,Sisvel并未及时通知。“在与Sisvel的谈判中,生产企业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专利审查机制有待创新目前,MP3产业在全球的市场销售额超过4000万美元,其中中国市场占据50%以上。生产企业内销与外销产品专利收取标准应否统一,也是目前国内生产企业与专利企业之间最大的分歧。而由于应诉成本和司法环境的压力,中国生产企业对于一般的海外专利纠纷大多采取回避的态度,无形中中国企业在维护中的形象。

  事实上,MP3等电子信息产品的专利权属问题,本身就很复杂。由于在开发MP3时,包括汤姆逊、飞利浦、 AT&T等企业都曾参与,德国FraunhoferSoci-ety研究院、法国电信也拥有部分专利。这导致目前MP 3在国际上有两大专利池,即汤姆逊许可公司管理专利池和意大利Sisvel管理专利池。前者的专利来自汤姆逊、cod ing技术、fraunhofer;后者来自飞利浦与法国电信。由于MP3技术没有唯一的拥有者,地区局限、司法环境以及专利市场背景不同,使得生产企业、品牌企业与专利持有者们对专利授权和收费的标准各不相同,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这些专利的认定以及执法的尺度,也存有差异。

  国内某MP3企业负责人认为,Sisvel对中国企业的生产销售统一收取专利的做法值得商榷。“因为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目前Sisvel手中的专利并没有在中国申请,中国企业在国内销售无需缴纳许可费;并且该专利在国外投入商业营运多年,已丧失新颖性,今后也不能在中国申请专利。”

  针对这种错综复杂的局势,国际上早已有声音表示要建立一种新的审查机制,使“一个申请者如果通过审查国高质量的审查,那么他在另一国第二次申请时可以得到加速审查”,“以同一整体的全局,规划和加速专利全球通行速度和共享 ”。

  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樊介绍,我国MP3专利的典型诉讼莫过于Sigmatel在美国贸易委员会起诉珠海炬力侵权一案。去年9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SigmaTel诉珠海炬力侵权案作出最终裁决,裁定珠海炬力生产的数字音乐播放器系统芯片控制器侵犯SigmaTel的两项专利,而珠海炬力则坚持自己没有侵犯其该专利,已于今年初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上诉书,请求重新审核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决书。去年6月底,Sigm atel在北京起诉深圳北奥电子和其销售商大中电器。去年3月份,汤姆逊公司在深圳发起连告22家MP3企业侵犯其专利的诉讼。当然,在类似的MP3专利纠纷中,我国企业并不是只扮演被告的角色。去年,朗科在美国起诉PNY公司,成为中国企业境外IT专利维权第一案。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来小鹏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我国的MP3企业多次遭遇国外专利大棒,实际上,个中存在的是一个技术标准问题。根据国家不同,专利授权的标准也不同。在获得专利授权后,各国在专利的认定和权利的限制上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专利涉及巨大的商业利益。其实,国内外大多MP3企业的技术相差不大,而我国企业生产的MP3在价格上优惠于发达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追求高额垄断利润,拥有MP3专利权的发达国家就会限制国外企业对本国企业的冲击。

  来小鹏表示,我国的MP3企业要想抵御类似的风险,根本的途径就是要有自主创新意识,努力提升自己的技术力量,提高创新能力,通过自主研发,掌握核心技术,提高自己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形成在技术上受制于人的消极被动局面。同时,企业还应重视技术标准的制定,根据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力争获得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或决定权,并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国内外专利权及相应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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