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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章程

一、总则
1.指导思想与目的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是教育部高教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教司共同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目的在于按照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着重基础、注重前沿的原则,促进电子信息类专业和课程的建设,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实践的训练,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综合能力;吸引、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2.竞赛特点与特色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特点是与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改革密切结合,以推动其课程教学、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竞赛的特色是与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建设紧密结合,竞赛内容既有理论设计,又有实际制作,以全面检验和加强参赛学生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创新能力。
3.组织运行模式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组织运行模式为:“政府主办、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十六字方针,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参与积极性。

二、组织领导
1.领导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共同主办,负责领导全国范围内的竞赛工作。各地竞赛事宜由地方教委(厅、局)统一领导。为保证竞赛顺利开展,组建全国及各赛区竞赛组织委员会和专家组。
2.组织委员会
(1)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由教育部、信息产业部、部分参赛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学校专家组成,组委会成员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文函形式任命,每届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和赛区组委会任期四年。
全国竞赛组委会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常务副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主持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日常工作。全国竞赛组委会负责全国竞赛的组织领导、协调与宣传工作。
(2). 原则上每个参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各赛区竞赛组委会由省(自治区)教育厅、直辖市教委(局)、高校代表及电子信息类专家及相关人士组成,负责本赛区的组织领导、协调与宣传工作。各赛区专家组由本赛区的电子信息类专家及相关人士组成,负责赛区竞赛的评审工作,同时负责组织、遴选本赛区内的征题并向全国专家组推荐所征题目。
(3)暂时没有条件单独组成赛区的省、自治区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参与其他赛区的竞赛活动,或直接与全国竞赛组委会联系,由全国组委会统筹安排。
3.专家组
(1)全国只组建一个全国专家组,主要由来自高等学校电子及其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全国专家组由责任专家、专家和专家库成员三个人员层面构成,全国竞赛的命题和评审工作以责任专家为主体。全国竞赛专家组负责竞赛命题、评审工作。
(2)各赛区成立赛区专家组,由赛区内高校电子及其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本赛区的竞赛征题、评审工作。
4.参赛单位
以高等学校为基本参赛单位,参赛学校应成立电子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赛期管理和赛后总结等。
5.参赛队和参赛学生
学生自愿组合,三人一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赛区竞赛组委会报名。参赛队分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参赛队数由学校自行确定。为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学生都能参加竞赛,全国竞赛专家组根据命题原则,分别为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统一编制若干个竞赛题目,供参赛学生选用。
6.辅导教师
对于赛前辅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应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的《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65号)精神,承认并计算其工作量。

三、竞赛时间和方式
1.竞赛时间和竞赛周期
原则上为9月份第一周的星期三至星期六。2011年竞赛时间为8月31日(星期三)8:00点至9月3日(星期六)20:00点。竞赛以赛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竞赛、评审和评奖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及相关竞赛工作进度安排请按照《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进度安排》(附件2)进行。
2.竞赛方式
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继续采取网上发题方式。8月31日早8:00开赛时,将依托以下9个网站(如有变动秘书处会及时在网上通知)竞赛题目下载:
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 ftp://ftp.nuedc.com.cn/
高等教育出版社网站:http://www.hep.com.cn/
北京赛区组委会指定网站: http://gjc.bjedu.gov.cn/
上海赛区组委会指定网站: http://nuedc-sh.sjtu.edu.cn/
湖北赛区组委会指定网站: http://www.dean.whu.edu.cn/
四川赛区组委会指定网站: http://www.scnuedc.uestc.edu.cn/
陕西赛区组委会指定网站: http://nuedc.xidian.edu.cn/
黑龙江赛区组委会指定网站:http://ee403.hit.edu.cn/
瑞萨电子网站:http://cn.renesas.com/
为避免开赛时竞赛题目下载阻塞,请各参赛学校及参赛队选择一个网站下载,避免从数个网站同时进行多线程下载,尽量减少同时下载用户数量,下载题目后采取复制方式进行选题。
竞赛所需场地及仪器设备、元器件或材料原则上由参赛学校提供。

四、竞赛规则
参赛学生应为高等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高职高专学生。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始和结束竞赛。参赛的本科生只能选本科生组题目;高职高专学生原则上选择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但也可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只要参赛队中有本科生,该队只能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各赛区竞赛组委会按时收回学生的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后,应及时封存,贴赛区统一制作的封条,然后按赛区竞赛组委会的具体规定交赛区专家组评审。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迴避。竞赛期间,各赛区竞赛组委会要组织巡视检查,以保证竞赛活动公正进行。在竞赛中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题等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五、竞赛命题与相关规定
竞赛题目
竞赛题目分为本科生组题目和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
竞赛题目包括“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两部分,以电子电路(含模拟和数字电路)设计应用为基础,可以涉及模-数混合电路、单片机、嵌入式系统、DSP、可编程器件、EDA软件的应用。参赛队的个人计算机、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脱机工作)。
竞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和学生今后工作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竞赛题目着重考核参赛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的能力、实践创新和独立工作的基本能力、实验综合技能(制作与调试),并鼓励参赛学生发扬团队协作的人文精神。
竞赛题目在难易程度上,既要考虑使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充分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仍采用广泛征题、全国统一命题的方式。请各赛区广泛发动本赛区高校师生、有关企业,组织好今年竞赛的征题工作,按照《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命题原则及征题要求》(附件1),将征题汇总后于5月30日(星期一)前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六、竞赛报名和评奖工作
1.竞赛报名
参赛学校应在广泛开展校内培训与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适当数量的优秀代表队报名参赛。每个报名的参赛队必须在报名时按照规则确定本队参赛选题的组别(本科生组或高职高专学生组),开始竞赛时不得更改。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报名工作,填写全国统一格式的赛区报名汇总表,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报名时间:2011年6月30日截止。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报名与情况汇总工作,并填写电子版的全国统一格式的《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区报名汇总表》,该表格电子版从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下载。
2.评奖工作
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仍分为“赛区奖”和“全国奖”两种形式。
(1) 各赛区竞赛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评奖工作,赛区奖的评奖等级及各奖项获奖比例由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鼓励学生广泛参与这一活动,建议各赛区设置“成功参赛奖”或类似意义的奖项,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均可发给“成功参赛证书”或类似奖项证书。
(2) 赛区评审结束后,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将本赛区竞赛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报送的具体内容及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评奖的优秀参赛队数分别不超过本赛区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实际参赛队总数的10%。全国竞赛组委会根据全国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全国一、二等奖,获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全国实际参赛队总数的8%。对于同一题目,同一所学校获得全国一、二等奖的队数分别不超过3个。
(3) 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分别评奖,各设“瑞萨杯”。
(4) 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设立“赛区优秀组织奖”, 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赛区竞赛组委会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设立“优秀征题奖”,对竞赛征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5) 请各有关高等学校结合本地区和本学校的实际情况,承认教师在指导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活动中的工作量,鼓励更多的教师更加积极地参与指导大学生的科技活动和竞赛活动(教高司函〔2003〕165号)。
3.异议制度
为保证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奖工作的公正性,对全国和赛区的评奖初步结果坚持执行异议制度,“异议期”自公布评审初步结果之日起为期15天,过期不再受理。异议期间,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和全国竞赛组委会受理参赛队有关违反竞赛章程、竞赛规则和纪律的行为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并加盖公章。赛区竞赛组委会和全国竞赛组委会必须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严格保密。
全国竞赛组委会充分尊重各赛区的评审及评奖结果,赛区评审中出现的异议由各赛区组委会协调解决。

七、竞赛经费
1. 瑞萨电子公司赞助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的竞赛组织活动。
2. 各赛区竞赛组委会组织工作经费来源:采用争取政府支持、社会各界赞助,也可以适当收取每个参赛队报名费(由参赛学校支付)。报名费具体数额由各赛区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经费的使用要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其他
1. 有关竞赛组织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参照本通知附件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章程(2007年修订)》执行。
2. 请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及有关高等学校在当地教育厅(教委)的领导下,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好今年本赛区的电子设计竞赛,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鼓励各校积极参与,并正确理解竞赛的目的,处理好组织竞赛与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之间的关系。
3.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nuedc.com.cn/;文件下载站网址为:ftp://ftp.nuedc.com.cn/
4.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北京理工大学,联系方式如下:
全国组委会秘书处:
闫达远(电话:010-68913435)
谷千军(电话:010-68912911)
李印霞(电话:010-68913878)
电子邮件:secretary@nuedc.com.cn
通信地址:北京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谷千军,100081
附件:
1. 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命题原则及征题要求
2. 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进度安排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