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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数字电视发展瓶颈分析

作者:时间:2008-02-03来源:中国证券报收藏

  2月1日,由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将正式实施,数字产业发展将从“广电单方力推”进入“多方合力支持”的新时代。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epw.com.cn/article/78640.htm

  该政策描述了数字产业的发展蓝图:2008年,通过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向世界播出北京奥运会节目;2010年,东部和中部地区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发展数字电视仍面临配套细则缺失、投融资环境有待改善、“三网融合”等难题。

  亟待配套细则出台

  我国对数字电视的政策支持由来已久,以往更多是由广电总局力推,为促进数字电视转换对有线电视运营商的政策支持。银河证券研究员许耀文介绍说,这次“六方合力”的《政策》更重视对上下游企业的支持,从而完善数字电视的产业链。

  乐观的分析人士坚信,该政策对数字电视产业是重大利好,政府各部门将合力助推产业发展。但也有研究员指出,政策本身偏重指导性、策略性、方向性,比较系统,具体的支持措施并不清晰,不会给数字电视产业带来立竿见影的推动作用,产业发展呼唤配套实施细则尽快出台,产业的长久发展仍有待广电行业的进一步放开。

  例如,对数字电视产业上游企业软件研发、设备生产商在机顶盒一体机标准制定、投资规模等方面的支持,有待配套的实施细则来解释。

  2007年底全国大约拥有1.52亿有线电视用户,而数字电视用户估计为3000万户。许耀文认为,我国数字电视产业规模已得到扩大,目前需要在产业链细化、服务提供等方面进行完善,这也亟须更详细的配套措施出台。

  投融资环境须改善

  我国数字电视产业处于发展初期,资金短缺是公认的产业发展瓶颈。对此,《政策》着力改善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融资环境,要求“积极支持数字电视相关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新股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对数字电视产业的投入”。《政策》还规定,“2010年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世纪证券研究员蒋传宁认为,数字电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宝贵的资金,将大大加快产业链的建设,促进产业从内容到设备不断完善,税收优惠可大大降低产业发展成本,推进整个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

  东方证券研究员张小嘎则认为,这些投融资环境及税收优惠以前都实施过了,这次《政策》并没有提供更振奋人心的支持。银河证券研究员许耀文也表示,对于经营数字电视业务的上市公司来说,不会因《政策》的实施获益太多,因为相关公司一直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例如,歌华有线自 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就享受免征所得税优惠。

  许耀文还表示,尽管政策利好,我国数字电视企业的投融资还面临一大难题,由于产业短期高投入的特征,上市公司在短期内很难给投资者满意的投资回报,企业的融资效果也将打折扣。

  “三网融合”路途漫漫

  由于政策限制,“三网融合”作为公认的行业发展趋势,目前进展严重受阻,IPTV产业也难以获得明晰的政策支持。此次“三网融合”在《政策》中再度得到重视。



关键词: 数字电视 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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