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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安全系统是否越多越好

作者:时间:2012-07-03来源:网络收藏

反方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宏雁:

汽车够用就好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宏雁表示,从汽车一诞生,人们就十分关注汽车的安全问题。最初人们认为,汽车车身结构越坚硬越好,这个时候对汽车的设计理念就是要把汽车造得越结实越好。上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设计理念被打破了。人们发现,在很多交通事故中,坚固的汽车完好无损,而乘员却受伤严重甚至死亡。

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基于汽车安全的设计理念就逐步转移到以人为本上,也就是由保护车到保护人,这种设计理念叫刚柔并济。“刚”是指需要保持车身足够的刚度,可以承受整车的动载荷和静载荷,“柔”则是要考虑在保证足够的乘员生存空间的前提下,尽量保证乘员的安全。其实就是允许汽车车身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形破坏,减轻乘员所承受的撞击能量,以此尽可能地降低对乘员造成的伤害。

随着汽车的发展,安全装置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汽车逐渐武装了整个汽车。有一些咨询公司曾经对购车客户做过一些调查,结果显示,汽车行驶安全位于用户对汽车要求的核心。大部分消费者认为,汽车安全性比汽车动力性、舒适性、经济性更重要。关注汽车安全,不仅是为了司机和乘客,而且为了道路上其他的人。

王宏雁不同意“汽车越多越好”的观点。他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仅仅是汽车安全技术不到位。概括起来,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人的因素,也就是说人为可能导致事故。这方面包括技能训练,比如说驾驶技术的熟练与生疏,是不是能够正确驾驶;意识训练,就是人们的安全意识是不是强,对交通法规是不是了解和自觉遵守。

二是车的因素。汽车安全设计的结构是不是合理,安全性能是不是好,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有效。

三是路的因素,安全设施是不是健全,道路规划是不是合理,道路安全标志有没有,路面情况是不是利于驾驶。

四是环境的因素,包括周围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因素是不是影响驾驶。

四个方面的因素中,只要有一个因素不协调,就容易发生事故。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汽车自身的安全在某种程度上只占1/4.

目前汽车经销商和汽车生产厂家把汽车安装多少电子安全系统作为卖点,是对国内一些不成熟的汽车消费者的误导。他们实际上是把汽车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同起来,过分强调汽车的安全性能,忽视其他三种因素,这会给购车人传播一种不恰当的安全理念。在我国,轿车进入家庭的时间比较晚,相对来说,车主的驾车安全意识还不够强,怕交通警察罚款才去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比比皆是。此外受经销商“忽悠” 的影响也比较大,形成了对汽车电子安全系统的过分依赖。

汽车电子安全系统真的能神奇到时时刻刻保护驾车人的安全吗?王宏雁表示,当然不能。比如说ESP制动防侧滑系统,其实只是在转向时制动,尤其是在雪路或者湿地才起作用。而且消费者应该认识到,这些电子安全系统,只能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害,并不像生产厂家宣传的那样神乎其神。

据公安部统计,去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事故直接和间接原因90%都属人为因素。我国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主要诱因不是车辆的主被动安全性等技术性原因,而主要是一些非技术因素引发的,如驾驶者的错误驾驶行为、行人等其他交通参与者自身安全意识淡薄等人为因素。那么如何做到行车安全呢?王宏雁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正确行驶;其次,用好车里标配的安全设备,比如说牢记驾驶时系好。关于的效用,德国联邦公路管理署的一份从1990年到2005年的调查报告显示,能够平均降低事故伤害程度60%.

王宏雁表示,反对“汽车电子安全系统越多越好”,并不是否定其在汽车上的作用,而是希望汽车消费者正确看待这个问题。

王宏雁认为,用科学的眼光看,汽车上并不是所有的电子安全系统都必须配备。德国汽车的安全性能比较好,那是根据该国的道路情况和交通道路事故发生原因设计的结果。目前,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正在做“中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研究”课题,对上海嘉定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初步研究表明,这个区的单车事故占总量的3%~5%.那是因为我国的道路情况比较复杂,高速路网还不太发达,大多道路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路,平面交通多,十字路口多。从交通事故的特征和形态看,跟德国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我们一定要根据本国的事故特征,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而不是一味宣传“汽车电子安全系统越多越好”。

目前对中国汽车而言,哪些电子安全系统是必要的呢?王宏雁认为,从被动安全层面说,必要的是安全带和。除了正面碰撞的外,还需要增加车辆侧面发生碰撞时保护腰腹部的。另外应增加保护脚部和小腿的电子安全装置。从主动安全层面,需要ABS以及汽车自动防侧倾电子安全系统,以缩短制动距离,防止制动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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