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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维通信IPO遭质疑:主营业务无独立专利权

—— 高新资质认定存疑
作者:时间:2012-07-09来源:京华时报 收藏

  7月5日,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在证监会披露了招股书(申报稿)。记者通过梳理招股书发现,存在主营业务无独立专利权、与供应商关联交易密切等问题。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epw.com.cn/article/134427.htm

  高新资质认定存疑

  光维通信此次拟发行1240万股,拟登陆创业板。光维通信曾于6月初中止审核,6月底从中止审核状态转为反馈意见落实中,7月初即进行了预披露,可谓效率惊人。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99%以上来自主营业务收入,其中网络施工类占比最大,分别为73.62%、70.86%、68.23%,设备及器件制造类占比最小,分别为4.97%、5.12%、2.94%。

  据招股书第21页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光维通信已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并于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第132页专利情况介绍则显示,光维通信及子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前后表述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光维通信所有的27项专利中,多数为与子公司光家仪器共有,其中12项专利与子公司光家仪器共有,6项专利与光桓宇(藤仓光维前身)共有,8项专利与子公司南京威阳共有,1项专利为光家仪器独有。另外,这27项专利也多集中在子公司产品领域,而公司营业收入占比最大的网络施工业务并未获得相关专利技术。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满足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果以公司主营业务作为衡量标准,公司并不符合高新企业认定标准。

  大同证券投资顾问刘云峰指出,公司拥有专利的领域如不能贡献一定份额的利润,要么是专利没有市场,要么就是公司对专利的市场开发上还存在欠缺。

  与供应商关联交易密切

  光维通信是一家提供光通信网络部署及监测定制化方案集成与服务的综合供应商。招股书显示,日本藤仓是公司熔接机的主要供应商,系发行人参股公司藤仓光维的控股股东。双方约定藤仓光维为日本藤仓目前在中国境内唯一一家专业从事光通信网络配线产品研发生产的合资厂商。

  此外,据招股书披露,2009年、2010年、2011年公司通过藤仓中国及前身藤仓贸易、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通贸进出口有限公司间接向日本藤仓采购金额合计为1.14亿元、1.87亿元、2.50亿元,分别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为73.25%、76.25%、65.28%。2011年度,公司向藤仓光维采购金额为9234.36万元,占比24.10%,为第二大供应商。由于藤仓中国和藤仓光维同受日本藤仓控制,如合并计算,公司2011年向日本藤仓采购金额为3.42亿,占公司当期采购金额比例的89.38%。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光维通信对日本藤仓依赖程度非常高,未来发展短时间内将难以“突围”,藤仓光维不仅是公司投资收益来源之一,又是公司第二大供应商,供货环节一旦出现任何变动,将对光维通信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



关键词: 光维通信 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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