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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下令保护华为创新成果

—— 华为状告摩托罗拉侵权
作者:时间:2011-01-31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收藏

  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教授尼古拉斯·豪森认为,15年前,由于西方公司拥有大部分产品的知识产权,中国公司很少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名将西方公司告上法庭。人们如果听到这样的新闻,只会认为是假消息。诉摩托罗拉一案显示,中国公司在全球产业链上的位置正在上移,中国公司正在开发自己的技术。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epw.com.cn/article/116632.htm

  中国技术有限公司日前一纸诉状将业界巨子摩托罗拉告上美国法庭,成为最早因知识产权受到侵害而状告西方公司的中国公司之一,在美国引起反响。

  1月25日,芝加哥联邦法院法官莎伦·约翰逊·科尔曼发出一项暂时性限制令,要求摩托罗拉解决方案有限公司(摩托罗拉拆分后的两个公司之一,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暂停与诺基亚西门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基亚西门子)价值12亿美元的电信网络设备交易。《华尔街日报》等媒体认为,法官虽然没有对诉讼案本身做出裁决,没有明确阻止这项交易,但这项暂时性限制令阻止了摩托罗拉向诺基亚西门子转移任何商业秘密的可能,以在受理华为的诉讼请求期间,保护华为利益不受到损害。

  华为状告摩托罗拉,源起于去年摩托罗拉宣布将向诺基亚西门子出售。后者为华为在全球的主要竞争对手。该交易原定于去年底完成,目前正在等待中国商务部的批准。华为在诉状中称,华为曾向摩托罗拉提供了价值8.78亿美元的无线网络设备及技术,完全是基于华为自2000 年起自主研发的技术。华为认为,摩托罗拉与诺基亚西门子的交易将导致华为专利技术泄露给其最大的竞争对手之一,给华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而要求法庭中止这项交易,直到双方在仲裁中达成解决方案。科尔曼法官也表示,她发布这一限制令,是因为这两家公司正处于仲裁中。该限制令还要求,如果中国商务部做出任何决定,摩托罗拉必须立即通报华为。

  长期以来,人们对中美企业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并不陌生,中国公司多为被告,但势易时移,华为此番状告摩托罗拉,则有分水岭意义。在过去的20年里,伴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和中国企业全球化的步伐,中国民营公司华为成长迅速,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制造商。华为负责公关的副总裁普拉莫认为,随着这一地位的建立,华为将确保自己的生命线——技术创新的成果——不会付诸东流。

  《华盛顿邮报》认为,这起诉讼案意味着华为这家中国公司战略的转变,“当在美国的商业机会蒸发时,它不再保持沉默。”这指的是华为在拓展美国商业机会时,受到了美国政府不必要的干扰。华为曾竞标购买美国公司3Com,但2008年由于美国国会议员以涉及国家安全为名加以阻挠,导致最终花落惠普。去年,美国政府再度介入,警告两家电信运营商AT&T和Sprint不要与华为进行交易,由华为为两家公司的美国网络提供下一代手机通信设备。



关键词: 华为 电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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